秘书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安全、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省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社会负担经费等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缴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工程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人防工程规划,负责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下资质认定及中小型单建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兼顾人民防空防护需要的城市地下空间项目的规划、开发利用的审查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措施落实,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指挥通信处
负责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监督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演习;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值勤、技术管理、专业训练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方案、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平战结合处(河南省直属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编制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单建工程、结建工程的开发、维护、管理、使用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组织省直单位(包括中央驻郑单位,下同)人民防空建设;负责组织拟订省直单位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基地(地域)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负责省直单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平时使用、拆除和报废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基地(地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省直单位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社会负担经费和开发使用费等法定费用的征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