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征收问题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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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负担人民防空费的问题是否已取消

答:《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178号)文中规定收取的人民防空费用: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按照每年每人1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每年每户按3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经过清理,该项收费已经不在河南省财政厅收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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