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学校免收人防费问题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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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学校是否应该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对校舍维修、加固、改扩建、新建的幼儿园、中小学、高中、高中等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新建学校是否应该享受这项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都要履行人民防空义务,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法工程管理办法》第14条和15条规定,不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经批准不修建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统一就近易地建设,其中,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等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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