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防空的历史长河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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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人民防空的历史长河



  新中国人民防空工作创立于1950年10月31日。66年来,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应急建设到长期准备,从单一防空到防空防灾一体化,从保障民安到服务民生,先后经历了创建奠基、结合建设、全民建设、调整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时期,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从应急建设到长期准备——不平常的创建与成长

  提起人防,老一辈人都不会忘记3个词——“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实际上,毛泽东同志关注人防应当从1931年就开始了。

  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时,事先做了一些防空措施,设在长汀城郊的假会场被炸成一片火海。敌机走后,毛泽东拍拍身上的泥土,对身旁的朱德说:“这次会议的防空措施是正确的,如有一个会议代表出现问题,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也是从那天开始,加强防空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关注重点。后来,在朱德的提议下,中共苏区建立了“防空、防毒委员会”,专门负责组织和开展群众性防空斗争。从瑞金到延安,从西柏坡到北京,面对来自空中的威胁,我党领导下的防空袭斗争一直没有停止。

  1950 年10月31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全国的防空问题,经毛主席批准,中央于当日向各中央局、分局发出了《关于准备人民防空工作问题》的电报,标志着新中国人民防空的创立。中央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由周恩来任主任,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

  1953年11月,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制定了“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这次会议决定了我国人民防空由临战应急状态转入和平时期结合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进行人民防空建设的时期,把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到长期的国防建设的重要地位。

  直到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形势,毛泽东审时度势,面对国际形势发出了“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伟大号召,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群众性构筑防空工事的热潮,一大批人防工程相继建成。1971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就专门总结了城市开展群众挖“防空洞”的经验。

  1978年,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10月份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又确立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方针。从而全面拓宽了人防建设的路子,提高了人防建设的质量。

从封闭到开放——平战结合发挥三个效益

  改革开放之后,人防部门开始重新认识地下空间。为解决开发建设中的投资问题,各地人防部门广开门路,由一家投资转向多元化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联合开发。国家也及时调整了政策。从而形成了一股新的地下开发热,使人民防空的综合效益稳步上升。

  正如2000年11月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中央军委迟浩田副主席所讲的那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防空“由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转变到人民防空工程、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专业队伍和科技教育协调发展上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制等多种手段上来,由只注重战备功能转变到综合发挥战备、社会、经济三个效益上来。这一战略性转变,为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今天,各级人防部门不再以单纯的战备姿态被动地服从经济建设大局,而是顺应市场经济大潮,因“洞”制宜。从人防和经济发展的双重需要出发,“防空洞”既作为战场,也当成市场建设,追求战备、社会、经济的综合效应。

  记者也曾经采访过多个人防重点城市,各地人防工程建设大多体现了“一个工程多种用途”的原则。昔日的生命保险空间如今成了财源广进的福地洞天,许多“防空洞”和地下室变成了旅馆、餐厅、医院和仓库……一些大中型城市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将人防工事改建成地下停车场,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从单一到一体化——打造抗得住的人防“利器”

  现代空袭作战,目标定位准,打击精度高,软杀伤能力强,远非普通的防空“洞”可防。我国从第三次全国人防会议之后,人民防空建设在服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下行动,深挖的“洞”虽在减少,但是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颁布了人防工程建设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9部,基本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防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大大增加了人防的科技含量,提高了人防工程质量,提升了人防的综合防护能力。

   2005年10月的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就是人民防空工作的一次里程碑,这次会议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防空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就是要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由机械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向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转变,由单一的防空袭体制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体制转变,由以行政命令为主管理的模式向依据法律法规为主管理的模式转变,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人民防空开始由单一防空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

从人治到法治——走科学化依法管理之路

  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从第三次到第四次之间,相隔22年。在此期间,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并没有停滞,相反跟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前进,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业内称这一时期为调整改革期,其中最为显著的成果,就是加强了人民防空法制化建设。

  1984年7月2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人民防空条例》。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指导、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以《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颁布了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使我国的人民防空建设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各地相继成立了相对稳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大了人防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人民防空教育也逐渐由战备形势教育与任务教育转变为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的综合教育。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教育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电视广播讲话、举行街头演出、举办知识竞赛、建立教育训练基地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把人防的声音传遍大街小巷和千家万户,让人防由封闭走向了开放,赢得了社会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营造了人防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从地下到地上——防空防灾联手筑屏障

  伴随着我国《人民防空法》的诞生,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的一体化建设已在上海、辽宁等地露出了“尖尖角”。沈阳市应急救援办公室自成立3年来就接警130余次,其中处理危险品事故5次,接转处理一般性事故90多次,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实,建立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尤其是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将民防的单一职能扩展为战时防空抗毁、平时抢险救灾的双重职能。因此,2010年的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要把人民防空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要求努力构建与国家安全和发展需要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

  实际上,我国东北地区和上海市自80年代以来就积极探索战时防空与平时抗灾救灾相结合的新模式,充分利用人防组织、人员、技术和设备设施,主动承担了一些防灾救灾特别是核应急、化学事故应对、特种救援等任务,填补了防灾减灾救灾的空白领域。此后,一些地方的人防办相继加挂民防办的牌子,或改称民防局,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彰显了人防人的卫国护民情怀。



从今天看明天——“深挖洞”不会过时

  也许是长期生活在和平环境中,人们早已习惯了春风暖雨,而对血雨腥风、刀光剑影、毒气炸弹感到那般的陌生和遥远。说起人防,有许多人还不是很了解。在个别地方,人防工作还摆不到应有的位置,提不上应有的议程,甚至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虽然这只是一些地方的个别现象,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但平时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旦战争爆发更会造成巨大损失。

  当前,世界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我国面临的安全环境也不容乐观,战争的阴云依然存在,人民防空任重而道远。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指明了人民防空的发展方向,对人民防空提出了时代要求,提升核心能力、履行使命任务更加紧迫。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化,给人民防空建设带来了新的历史契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推广应用,更为人民防空建设注入了活力。

  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将再铸辉煌!

来源:江西人防 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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