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为什么是"易"而不是"“异”?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对于保障战时平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节约城市建设用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并非所有建筑都能够适合建设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概念由此产生。《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4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必需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统一修建。”
也许是笔误,也许是不甚知之,笔者经常看到有人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易”写成“异”。
其实“易”与“异”还是有着不同的含义的。“异”是形容词,表示不同的;“易”是动词,意思是改变或交换。《说文解字》对“易”是怎么说的:“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祕書》說:日月爲易,象陰陽也。一曰从勿。凡易之屬皆从易。”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不能说异地建设。这个“易”,准确地表达出履行人防义务的来由和替代关系,也隐含着相关经费的用途性质和管理要求。
防空地下室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易地建设费。常见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情形,包括: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因暗河、流砂、基岩埋深较浅等地质、地形或者建筑结构条件限制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因建设场地周边建筑物或者地下管道设施等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除外);按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城市某区域人防工程人均面积达到最低人均结建面积指标,且在既有人防工程服务半径内的;以及其他因特殊情形需要易地建设的。
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有关法规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并专项用于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统筹调剂,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不得挪作他用。